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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偉峰 顧問口述
王國鴻 整理
在中國所謂的“淘客”故名思義指的就是一群廣大網友,他們在網路上尋找廣告商機,透過線上廣告平台幫助企業主行銷商品,待任務完成後,就可以獲得賞金報酬,網友們與企業主透過此一平台,彼此互蒙其利,這樣的行銷方式在中國已經相當盛行。
在中國由於眾多網友並無實體商品可販售,阿里媽媽網站的堀起,提供了這群“淘客”賺取生活津貼的機會,而台灣“淘客“風氣尚不如中國盛行,能在網路上大打廣告的媒體資源並不多,若能透過成交付費式廣告,才能為企業主爭取媒體曝光的機會,網友則透過此廣告平台發揮個人媒體效益,幫助企業成功銷售商品,企業主則回饋部分廣告支出回饋給網友,這樣企業主除了可以保障廣告行銷成本外,還可為企業主創造驚人營收,一舉數得。
雖然在台灣早有Google AdSense、Blog 聯播網、NetCash成交付費廣告...等廣告贊助平台,能夠協助網友創造個人媒體行銷效益的廣告平台,但網友的參與卻相對落後於美國、日本及中國大陸,甚至連許多企業主對於網路廣告有成交才付費這種觀念也很陌生。
台灣有這麼多的中小型企業購物網站,若能整合眾多網友發揮個人網路媒體效益,透過成交付費式廣告,為企業主及網友建置一條互蒙其利的廣告平台,相信未來台灣網友也能擁有如同中國“淘客”這般熱情,為台灣網路廣告注入一股活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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